依据大众举报线索,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出售“鹭湖花园”项目商品房。市住宅保证和房产办理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前期查询后,于5月20日将案子材料移送行政法律部分,5月21日,城市办理行政法律部分正式立案查询。
经查明,2020年9月,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坐落高新区方兴大路与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鹭湖花园”项目1栋、2栋商品房进行了私行出售,到立案共出售商品房52套,收取购房款68,181,628元。此举严峻违背了国家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办理相关法律规定,打乱了合肥市房地产商场秩序,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处理意见如下:
一、高新区城市办理行政法律局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等相关规定,对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81,816.28元,并将涉事房地产企业的行政处罚决议上传至信誉合肥渠道,向社会公示。
二、住宅保证和房产办理局依据《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办理办法》对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扣除信誉30分的处理,记入企业办理档案。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房地产商场监管力度,坚决冲击违背房地产商场调控监管方针、打乱房地产商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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