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我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国发〔2021〕7号)文件提出: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撤销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答应条件。
近来,泸州、赣州、抚州等多地发文,调整工程资质批阅有关事项,7月1日起撤销三级资质批阅,各类资质批阅依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实施。
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 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的精力,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撤销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答应条件。为与新规范联接,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2021年7月1起,推广资质批阅变革,在全国规模内直接撤销部分工程资质批阅,其间包含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批阅事项,现将有关状况奉告如下:
市行政批阅局自6月11日起受理的权限内房地产开发资质、修建业企业资质、工程勘测、规划、监理企业批阅等资质因需求实施公示、布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危险,请有关企业合理组织好申报作业。7月1日今后,以上各类资质批阅依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实施。
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 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的精力,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撤销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答应条件。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批阅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我局自2021年6月16日起受理的权限内修建业企业资质、工程勘测、规划、监理企业资质等批阅因需求实施公示、布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危险,请有关企业合理组织好申报作业。
二、2021年7月1日今后,我局权限内修建业企业资质、工程勘测、规划、监理企业资质等批阅,依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实施。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测、工程规划、修建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用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一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造(管)委,北京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造兵团住宅和城乡建造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统筹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展开作业决议计划布置,深化修建业“放管服”变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造工程企业资质变革作业组织,现将建造工程企业资质连续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测、工程规划、修建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用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一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连续请求事项,不再进行批阅,相关资质证书有用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资质证书有用期将在全国修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渠道主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招标等活动。
四、企业依照《住宅城乡建造部关于建造工程企业产生重组、兼并、分立等状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告诉》(建市〔2014〕79号)请求处理企业兼并、跨省改变事项获得有用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则,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则请求从头核定。
五、当地各级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测、工程规划、修建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连续有关方针由各省级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门确认,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修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渠道。
六、自本告诉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用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测、工程规划、修建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连续请求事项。
文件说到做好资质规范修订和换证作业,保证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施简略换证,即依照新旧资质对应联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从头核定资质。
拟定一致的企业资质规范,大幅精简批阅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首要人员、工程成绩和技术装备等的查核要求。
2020年末,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展开建造工程企业资质批阅权限下放试点的告诉》,试点区域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
2021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扩展建造工程企业资质批阅权限下放试点规模的告诉》。试点区域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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