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处理规则》(原建设部令第77号)、《湖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批阅事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检查复核试行方法》(湘建法[2019]217号)、《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处理暂行方法》(湘建房[2016]219号)、《关于推广“信易批”作业的告诉》(长审改办函[2019]11号)的规则,为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事中过后监管,依照“双随机、一揭露”作业要求,我局将安排展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后核对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划内,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须参与本次核对。
核对选用查验材料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间,注册地在市内六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我局进行核对。注册地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对材料由所在地开发主管部分统一报我局核对。我局将按“双随机、一揭露”作业要求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对。
凡被评为2017-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诚信金牌企业并及时精确上报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预警预告信誉信息系统数据)的,进入核对“绿色通道”,享用相关优惠政策。
1、注册地在市内六区的企业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十楼1038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处理处收取相关材料,注册地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企业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分收取相关材料;
4、媒体公示、布告。核对成果记入企业信誉信息档案,抄送相关批阅部分,作为处理相关批阅事务的重要参阅,并向社会予以发布。查验核实经过招摇撞骗获得资质的企业,严厉依照有关规则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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